- 保证金:¥155.00
加价幅度:¥15.00
延迟周期:5分钟 - 评估价:¥1106.00
竞价周期:一天天 - 起拍价:¥775.00
优先购买权人:无
详见公告
详见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竞买公告
(2024)川01执403号
本院定于2024年06月27日10时至2024年06月28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情况
拍卖财产
(刑)iPhone 11 Pro Max手机1部
起拍价:775元
保证金:155元
加价幅度:15元
财产来源
刑事扣押财产
特征描述
内存256GB,正面屏幕为黑色,背面外壳为深空灰色
存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现 状
(仅供参考)
1、拍卖标的物为罚没物品,按现状拍卖;
2、标的物均为二手物品,裸机,无相关配件,无发票,外观均有不同程度的磨损,无法明确是否为正品,本院不负责解锁相关账号密码;
3、拍卖标的不确定能否正常使用,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
4、有意者请联系相关人员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竞得人不得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本标的一经拍卖,即视为已全部了解拍卖标的的形状,规格,材质等,并自愿接受拍卖财产的瑕疵,且不得悔拍,请买受人谨慎决定。
7、法院对标的质量、真伪、规格型号、购置日期、能否正常使用、是否缺少零部件等均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关于拍卖财产其他情况说明:
1、拍卖标的物经大数据网络询价认定为1106元,经法院研究后以评估价的七折起拍。
2、拍卖标的物未经专业机构检测,所披露的手机现状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3、标的物现存放于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无仓库保管费用。本次拍卖不提供购买发票及证书。财产交付可接受现场办理,不接受邮寄。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定情形下,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在拍卖过程中中止或终止拍卖。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赔偿、不另行释明。变更拍卖时间的,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二、竞买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标的物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2、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亲自现场看样,查看拍卖财产实际情况,审慎参加竞买。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充分了解和确认,自愿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瑕疵(含未披露的瑕疵),自愿承担所有交易风险。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图片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竞买人如未开设淘宝网账户,需要注册淘宝网账号,也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须在2024年06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资格经法院审核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委托资格未经法院确认而参加竞买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与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拍卖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前述(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方式: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联系电话:028-82123991/13228130397(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看样预约方式:1、登录网址http://sfpm.scglgzc.com/:2、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3、填写信息完成预约;4、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登录账号和通过实名认证,并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将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交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拍卖时间截止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拍卖活动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拍结束。竞拍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即为拍卖成交价。
七、竞价成功确认及公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成交价格等信息。
八、拍卖价款交纳及标的物交付
网络拍卖竞价成功后,竞买报名时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07月13日前将拍卖成交其余价款(成交价格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银行账号:6232813800003394676)。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系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款项交齐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4年07月20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尾款交纳凭证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办理成交标的物的现场交付手续。如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来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现场交付手续,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买受人应事先向法院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须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现场交付手续。
逾期未办理交付相关手续的,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独自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九、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公告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法承担补差价的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文书送达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变更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公告附件清单
无
十二、联系方式
淘宝网服务热线: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2917227(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法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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