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金:¥320000.00
加价幅度:¥5000.00
延迟周期:5分钟 - 评估价:¥2878300.00
竞价周期:60天 - 起拍价:¥1611848.00
优先购买权人: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A区栋3层1号商业用房及附着装修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本院无产权证原件;
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司法变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非个人)
房屋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拍品现状
不动产权证书号
川(2018)简阳市不动产权第0030484号
规划用途
商业用房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建筑面积
133.20㎡
优先购买权
无
房屋现状
空置
钥匙
无钥匙
抵押情况
无抵押
查封情况
本院有资产处置权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因本次变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变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2、变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费、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费、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多个组织或个人共同购买的,请提前联系辅拍机构,以联合竞买人的身份出价。竞买人成功拍得标的物后,本院只能裁定该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不能变更、增加竞买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4、本次变卖商业用房的面积、朝向等现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5、本次变卖房屋及附着装修以其现状及评估报告【中兴智业(2023)成房评第D150-1号】载明的内容为准,买受人在变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6、商业用房为空置状态,本院负责交付。
7、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8、房屋户口、学位不在变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9、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变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1、登录网址http://sfpm.scglgzc.com/:2、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3、填写信息完成预约;4、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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