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金:¥8100.00
加价幅度:¥500.00
延迟周期: - 评估价:¥145200.00
竞价周期:天 - 起拍价:¥81312.00
优先购买权人:
详见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2023)川0115执恢795号
本院定于2024年1月24日10时起60日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成都市青羊区同怡路4号11栋-1层137号车位
评估价:14.52万元 变卖价(保留价):8.1312万元 保证金:8.1万元 加价幅度:0.05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青羊区同怡路4号11栋-1层137号车位
权证号 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55573号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杨某某 ;(2023)川0115执恢795号
规划用途 车位
建筑面积(㎡) 28.25㎡
所在楼层 -1层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被执行人占有
备注 1.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垫付的依法应由开发商负担的税费,本院不负责退还。
2.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相关单位核实,所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多个组织或个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联系辅拍机构,以联合竞买人的身份出价。竞买人成功拍得标的物后,本院只能裁定该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不能变更、增加竞买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4、本次拍卖以车位现状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合同约定的车位面积和产权登记房屋面积有差异,车位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5、拍卖车位可能存在尚未与车位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时所需缴纳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车位面积补差款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7、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1. 本院已委托成都佳和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名称)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最终评估总价为14.52万元。形成的评估号:佳和房评(2023S036)号(评估报告字号)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车位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车位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1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江政通东路支行,账号:12528954253100038552,汇款请备注:(2023)川0115执恢795号,的同时向本院提交竞拍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具有购房资格的相关材料,买受人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案的执行案号:执行案号(2023)川0115执恢795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或者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本院视为悔拍,不予延期缴费。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悔拍后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八、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扣除保证金后剩余款项予以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看样的时间及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竞买人应尽早与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预约看样,看样服务由该机构统一组织安排时间进行实地看样。咨询电话:13228130397【工作日9:00-17:00】;看样预约方式:1、登录网址http://sfpm.scglgzc.com/:2、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3、填写信息完成预约;4、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淘宝(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2651803(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温江区凤溪大道中段91号;杨柳西路南段758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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