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金:¥7000.00
加价幅度:¥500.00
延迟周期:5分钟 - 评估价:¥50000.00
竞价周期:一天天 - 起拍价:¥35000.00
优先购买权人:无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成都市崇州市羊马街道棠悦路666号-1层458号车位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本院无产权证原件;
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自然人)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拍品现状
不动产权证书号
川(2022)崇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786号
规划用途
车位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建筑面积
30.51㎡
优先购买权
无
车位现状
被执行人占有使用
钥匙
无钥匙
抵押情况
无抵押
查封情况
本院有资产处置权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2、拍卖车位可能拖欠物管费、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费、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多个组织或个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联系辅拍机构,以联合竞买人的身份出价。竞买人成功拍得标的物后,本院只能裁定该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不能变更、增加竞买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
4、本次拍卖车位以其现状及评估报告【川协合房评(2024)000304号】载明的内容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车位存在质量瑕疵、新旧程度等问题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5、车位现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本院负责腾退交付。
6、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7、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8、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1、登录网址http://sfpm.scglgzc.com/:2、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3、填写信息完成预约;4、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9、特别提醒:自2024年4月29日起,成都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具体详情咨询成都市住建局及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房屋,以房屋所在地购房政策为准,请开拍前自行核查购房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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