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禾邦商业广场6(Z)1-6-1号房屋及家具家电
变卖
距结束
已结束
起拍价:
31909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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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33000.00
    加价幅度:¥1000.00
    延迟周期:
  • 评估价:¥569803.00
    竞价周期:天
  • 起拍价:¥319091.00
    优先购买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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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81执2217号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7日10时至2024年4月6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禾邦商业广场6(Z)1-6-1号房屋及家具家电

起拍价:319091元

保证金:33000元

加价幅度:1000元

财产所在位置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禾邦商业广场6(Z)1-6-1号

不动产单元号

512002004001GB00067F00010009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秦XX (2023)川0181执2217号

规划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133.65㎡

所在楼层/总楼层

6层/6层

朝向

东北

户型

3室2厅2卫(顶层有搭建)

(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装修情况

精装

租赁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本次变卖财产地址为产权登记地址,如与现状有出入,最终以变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2.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标的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一旦购买即视为知晓并认可,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法院负责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现空置。

4.房屋户口、学位不在变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信息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说明:请买受人务必实地调查核实,慎重购买。该房屋本次变卖包含顶层搭建花园配套用房及花园,但无产权。法院变卖以现状为准,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将来被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机关要求整改、拆除等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四川鼎恒永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变卖财产进行传统评估,上述财产询价结果为569803元,上述公司出具的川鼎恒房评[2023]字第11-15号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变卖成交后,法院负责交付该房屋。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土地出让金、维修基金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房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一旦购买视为认可。如因开发商资料不齐或未缴税费等原因导致不能办证,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1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变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七、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

八、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尾款者一律按悔拍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14792389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方式: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联系电话:028-82123991/13228130397(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看样预约方式:

1、登录网址http://sfpm.scglgzc.com/

2、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

3、填写信息完成预约;

4、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监督电话:028-87112576(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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