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路57号5栋3单元2楼1号房屋
一拍
距结束
已结束
起拍价:
701732.00元
新都区 斑竹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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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50000.00
    加价幅度:¥2000.00
    延迟周期:5分钟
  • 评估价:¥1253092.00
    竞价周期:1天
  • 起拍价:¥701732.00
    优先购买权人:
处置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启用“一案一账户”系统
标的公告:查看公告
联系方式:028-82123991
服务单位: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在线咨询: 在线客服
国力拍卖服务
重要提示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 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二、 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
三、 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路57号5栋3单元2楼1号房屋及装修

证书编号

川(2019)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03222号

标的物现状

权力来源

司法拍卖

建筑面积

128.19㎡

房屋结构

砖混

室内结构

4室2厅1厨2卫

规划用途

住宅用房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权利性质

出让

土地使用期限

-2079/6/22

使用情况

有人居住

基础情况

房屋有人居住,有室内物品(详见附图)。被执行人及亲属现自行居住在内,拍卖成交后交付需延期,本院负责腾退。该标的物案外共有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案外共有权人未在期限内向本院申请行使其优先购买权。

截止2021年6月24日物业欠费为3124元,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以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结果为准。

标的物所在小区为“雲水涧二期”,标的物所在楼栋共6层,1楼梯2户;室内装修:客厅:吊顶,地面地砖,墙面刷白;厨房:地面地砖,墙面瓷砖;卫生间:地面地砖,墙面瓷砖。

特别提醒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以下资料: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证委托书;4、特别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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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路57号5栋3单元2楼1号
竞买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0)川0124执1594号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5日10时至2021年9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sf.taobao.com/028—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路57号5栋3单元2楼1号房屋、装修;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03222号;面积:128.19㎡;房屋结构:砖混;规划用途:住宅用房;室内结构:4室2厅1厨2卫;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 2079/6/22。

室内物品详见附图

被执行人自行居住在内,拍卖成交后交付需延期,本院负责腾退。该标的物案外共有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案外共有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截止2021年6月24日物业欠费为3124元。具体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情况以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结果为准。

注:拍卖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登记备案等客观现状,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信息责任。

起拍价:70.1732万元  保证金:5万元  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国力公证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8-82123991/13228130397亦可登陆国力司法拍卖网页http://sfpm.scglgzc.com/咨询预约。(看样时间一般在开拍前3-5天如遇节假日向前顺延)。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从2020年1月1日起,拍卖成交的,基于本次司法拍卖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物管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1日前付清(户名: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郫都支行,账号:511605014018800013679)。并在交纳尾款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联系本院监督电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续过户相关事宜联系承办法官。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可现场刷卡交纳拍卖余款。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注:竞买人欲通过贷款方式购买该标的物的,请在开拍前咨询银行能否办理贷款。若因银行贷款未成功办理,导致尾款无法按期缴纳。按本公告第九条中悔拍情况处理。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看样电话:028-82123991/13228130397

本院监督电话:028-68233112(蒲)

本院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杜鹃路188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0日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一、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9月15日10时至2021年9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按现状依法对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大江路57号5栋3单元2楼1号房屋及装修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拍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记的为准。本院及助拍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21910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2021910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 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5万元。

七、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九、关于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1、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自备终端设备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2、互联网竞价免责提示

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互联网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互联网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的;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由于竞买人在登录正式互联网竞价之前,未通过模拟竞价系统熟悉互联网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的。

十、互联网竞价会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 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或预约看样请拨打: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028-82123991、13228130397)

本院监督电话:028-68233112(蒲)

本院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杜鹃路188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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