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金:¥1800000.00
加价幅度:¥20000.00
延迟周期:5分钟 - 评估价:¥16096000.00
竞价周期:1天 - 起拍价:¥9013760.00
优先购买权人:无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房产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 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正公路33号2栋1层82号房屋及附着装修 | |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 |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8)成天不动产权第0013189号 房屋规划用途:住宅 | |
不动产单元号:510122051000GB01056F00140010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
标的所有人及案号 | 被执行人:蒋XX 案号:(2025)川0105执1652号 | |
法院查封情况 | 本院有资产处置权限 | |
抵押登记情况 | 无抵押 | |
标的物所在地 | 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正公路33号2栋1层82号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523.09]平方米 是否有电梯: [有] 装修情况: [已装修] 所在楼层: [-1-3]层 全部楼层: [4层] | |
实际控制使用情况(含租赁情况) | [无租赁][空置] | |
标的物估值 | 评估总价 | [1609.6]万元 |
买家税费预估 | 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 |
卖家税费预估 | 印花税、交易费、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 |
备注 | 1、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应由申请执行人垫付相应税费,不垫付的将面临无法过户的风险。 2、多个组织或个人联合竞拍的,请联系辅拍机构,以联合竞买人的身份出价。竞买人成功拍得标的物后,本院只能裁定该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不能变更、增加竞买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3、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房屋系依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取得,具体应缴纳的各项费税、过户所需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登记部门核实。 5、本次拍卖的房屋以其现状及【成精房评[2025]报字第06-0001号】评估报告载明的内容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的质量瑕疵、新旧程度等问题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房屋现空置,本院负责腾退交付。 6、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7、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8、房屋现地址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武汉路西段1533号82栋1单元1楼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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