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甫家一路66号3栋1单元32层4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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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7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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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101000.00
    加价幅度:¥5000.00
    延迟周期:5分钟
  • 评估价:¥1442515.00
    竞价周期:1天天
  • 起拍价:¥1009761.00
    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处置单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启用“一案一账户”系统
标的公告:查看公告
联系方式:028-82123991
服务单位: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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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房产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甫家一路66号3栋1单元32层4号房屋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2)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39937号、第0039938号

房屋规划用途: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510114002008GB00212W00000000

所占土地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标的所有人及案号

被执行人:张金鼎

案号:(2024)川0114执4343号

法院查封情况

本院有资产处置权

抵押登记情况

有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标的物所在地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甫家一路66号3栋1单元32层4号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105.64平方米

共有情况:共同共有

是否有电梯:有

装修情况:简装(以实际为准)

空间布局:3室1厅2卫1厨,电梯,平层(以实际为准)

所在楼层:32层

全部楼层:33层

房屋朝向:西

登记时间:2022年7月7日

土地使用期限:-2086年1月22日

实际控制使用情况

(含租赁情况)

被执行人及租户共同居住使用,租赁系抵押后签订,签订日期为2024年1月28日,租赁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租金为700元/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月付,押金500元。

标的物估值

评估总价

144.2515万元

买家税费预估

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卖家税费预估

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备注

1.本拍卖标的采取网络询价的方式确定参考价,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询价,上述财产的网询价格分别为:154.2767万元、工行未反馈、134.2262万元。两平台均价为:144.2515万元。上述询价平台出具的:jdbdhouse2025012300118号、阿里拍卖网询2024110401097972号两份询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网询报告仅供参考。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3.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财产仅为该房屋及固定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5.优先购买权人为共有人铁烈凤,因优先购买权人铁烈凤未联系上,且挂网拍卖前已张贴优先购买权告知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本变卖公告多公示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铁烈凤 ,若优先购买权人2025年05月15日前未向本院提交书面优先购买权的申请材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截止2025年1月31日,欠缴物业费744.9元,具体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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